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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与反馈  
超期服役啤酒瓶 伤人索赔难
2008-7-28 11:23:32 推荐 评论 【 字号:
 

  【龙虎网报道】7月17日中午,来凤里小区戈大妈家中的一瓶啤酒爆瓶,将她的左腿炸伤。戈大妈说,她发现这只啤酒瓶已过了使用期,但一周来,和啤酒厂家交涉一直没有结果。

  前天,记者来到戈大妈家中看到,其左小腿部位被纱布包裹着,桌子上有一只破碎后被粘上的雪花啤酒瓶。她的丈夫周健说,7月17日中午,老伴在厨房打扫卫生,摆在桌子下的3瓶雪花啤酒,不知何原因,其中1瓶发生自爆,将老伴的小腿划破,鲜血直流,赶紧到附近社区卫生院治疗。因为怕碎玻璃划伤孩子,他就将碎玻璃清扫后,倒进垃圾车里。这时老伴打电话来说:“酒瓶要留着。”于是他又从垃圾车内将碎啤酒瓶拣了回来,但只找到酒瓶下半部。

  周健说,当天下午,他们就给厂家打电话,但厂家只派了个人来看了下,便不再过问。一星期来,他们已花去医药费1061.6元。

  记者看到这只雪花啤酒瓶底上写着生产日期:2005年4月。据了解,按照国家规定,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是两年。超过使用期限的酒瓶,在耐内压力、抗热震、抗冲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隐患。

  据雪花啤酒南京办事处的白迎春说,根据他们的经验判断,这只酒瓶是受到外力爆炸,不是自爆,他们愿意对戈大妈进行适当补偿,但补偿要等戈大妈伤势痊愈后才好进行。而戈大妈提出的3000元要求太高,所以一直没能达成协议。至于两年回收使用期限,只是啤酒行业内的规定,而且只是建议期限为两年,并没有做强制规定。啤酒厂家普遍的使用期限都在3年左右。

  记者了解到,鉴定啤酒瓶是不是自爆的费用得花几千元。此外,还得将啤酒瓶送往上海。戈大妈听说鉴定如此复杂,还需要再掏一笔钱后,感到很无奈。啤酒厂家表示,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啤酒瓶自爆,厂家就按法律规定承担一切赔偿责任。

  当天中午,记者陪同双方来到秦淮区消费者协会。经过消协秘书长蓝天辉的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,啤酒厂家赔偿戈大妈2000元,再送2箱啤酒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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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京日报 作者:姚远 张昕 编辑:陈青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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